設計一個宗教

這篇文章的目標是設計一個以祖先崇拜為核心的宗教。我會先從現有的宗教入手來分析它們的性質,以及人們對宗教的需求。之後考察新構建的宗教在這些方面會表現如何,是不是存在與現有宗教競爭的可能性。

很自然地,宗教和無神論相比,就是多了「神」這個概念。單神教和多神教聲明了「神」的存在,而常見的還有一種稱之為泛神論的類型。泛神論是把整個宇宙或者自然,當做一個存在來崇拜的,一個例子就是道家裡的「道」。「道」沒有自己的意志,他只是代表著一種自然法則,也不會通過超自然力量來干涉現實世界,因此泛神信仰和自然科學不會有太大衝突。同樣,泛神論中被崇拜的這個存在,同樣可以當做「神」討論。

因此,「神」在宗教中的意義,就是作為一個實體,使人可以對其進行描述。在禱文裡,神被填入作主語和賓語,人們描述他們的屬性,並表達自己的敬意。因此,當我們讚頌「自然風光」時,「自然風光」的概念整個成為了我們表達中的一個實體,這樣的實體和泛神信仰中的「自然」可以做類似理解,區別只是有沒有被賦予神的特性。

什麼才是神的特性呢?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我們需要先討論神如何存在,神是僅存在人類的想象中,還是一個客觀存在呢?

傳統的單神教一般都認為神是客觀存在的,所以神會通過超自然力量或者啟示,來讓人們了解到他的特性。然而,隨著科學的發展,超自然力量的存在受到了質疑,啟示的真實性也沒法被驗證。所以在這裡,我會把這樣得來的特性排除在外。

如果接受神不過是人類在自己想象中構造的存在,那麼神的特性也必然可以在人的情感中找到原型,它們必然可以通過人的本性以及需求來理解。

在此,我列舉了四個可以被觀察到的人的基本需求,這幾個需求應該足夠解釋宗教對人類的意義:

宗教在美上的意義十分難分析,因為美的感受本身是各異的。有崇拜耶穌的,也會有崇拜撒旦的,有時候扭曲和悲劇反而更會令人愉悅,想象世界末日之前的終末審判也有可能會讓人感到聖潔和安靜。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的,人的感受是可以代入到不同情境,進而是多變的。比起普通的藝術作品,宗教是不是會帶來不可替代的體驗?這一點值得研究。但是在美學上,不同宗教代表著不同的審美,因而是不可以相互調和的。

相對來說,我會更認為多元審美是文明的趨勢,因為人會傾向於體驗多種而非限定的一種美感。當非教徒看到宗教建築或者聽到宗教音樂的時候,就不會有觸動嗎?但是如果這種觸動必須被教義所綁定,那麼不同宗教的素材就不能同時被一個人體驗了,這種樂趣的喪失是不值得的。

人是愛著和仰慕著神的。一般來說,愛的情感應該是雙向的,但是假如考察人和神之間的情感,會發現這實際上是一種「單戀」。人對神投出的仰慕,和期望的神的回應,實際上都是產生自人類單方面的想象。「仰慕」的情感的存在,說明對方一定有比自己更「好」的地方,這種情感同時也會讓信者傾向於向神靠近。就像單神教裡常常斷言神是完美的,而人則永遠在趨近完美的過程中。

另外,由於神是由人構造的,那麼導致了神不可能因為缺陷而背叛自己。如果一個很信任的朋友,突然暴露了陰暗的一面會讓你傷心,那麼這種事不太可能發生在你信仰的神上。儘管也是有的,例如人們會懷疑神既然是全善全知全能的,為什麼世間還會有「惡」?人們會因此懷疑神的存在,但是我認為大多數信眾不會因此放棄相信神,而是會試圖給神的做法尋找理由。

避免孤獨的傾向,實際上就是希望找到有相似之處的人,信仰同一個神就是典型的可以組成社群的共同點,不需過多贅述。

最後是人類想在宗教裡尋找自己行為的意義和理由,這點和愛與仰慕是有一些關聯的,儘管是在更偏向於理性的角度。假如一個世界註定會毀滅(實際上確實會),那麼我們的存在和行動有什麼意義?有些宗教會把這個理由放到死後世界,也有的會認為神會對好的行為給予獎賞。這種獎賞當然是無法被證明的,但是這不阻止人類慣性地相信這一前提。即使一個人不相信好的行為會帶來回報,他也不能不去做好的行為,因為自身的同理心和道德,那麼為什麼不相信呢?

接下來,我們就要引入我們所想要構造的宗教。

我們的新宗教崇拜的對象並不是神,而是個體的人。這個理念取自中國傳統中的祖先崇拜。許多中國人在祈求祝福時會說的話是「祖先保佑」,在家中也會選擇供奉漢族的先人關羽,而並非像上帝那樣虛構的神。這表明了,故去的人作為愛和仰慕的對象是可行的。人可以找到比自己「好」的祖先,然後讓自己向其靠近,這可以提供讓自己變理想的驅動。

然而,故去的人是否會抱有保佑後人的願望呢?由於人是真是存在這個世界上的,即使已經死去,他的理念依舊可以被驗證,這和完全由個人構造出的神是不一樣的。假如一個少數種族以人類為出發點,信仰了另一個族的故人,最後發現那個人其實是種族歧視者,他是否會感覺十分傷心呢?如果有這種預期,他就會選擇避免去相信,畢竟不完美的人遠不如完美的神可信。

這裡我打算提出兩個方案。第一個是接受人的不完美性,在心理上不要求仰慕的人樣樣合意。第二個是由先人和後人定下契約,相當於先約定什麼樣的行為會得到保佑,如果先人因為其他原因不履行契約,那麼就會變成失信。契約的樣子可以是「如果有死後世界,我又有干涉這個世界的能力,我會盡我所能去鼓勵和保護我所認同的行為」。

這樣的話,人們實際上是可以選擇去信仰不同的祖先的,為了方便,我們也可以抽象出一些信仰流派,例如我喜歡培根、洛克、休謨三位經驗主義者。我也可以喜歡決定論的斯賓諾莎,也可以喜歡民國時期勇敢而敏銳的思想先驅。有了這些抽象含義,我們可以進而去做藝術創作,挖掘其美學價值,可以讓人更有歸屬感。

另外有有趣的一點,由於人有避免孤獨的傾向,會對有相似之處的人存在好感。這也導致了祖先會對崇拜他們而向他們靠近的「相似」的人存在好感,這會提高這些先人的可信性。

最後一點,考慮祖先崇拜可以怎麼給我們的行為賦予意義。我們每個人出生時的世界都是由過往的祖先建築的,如果沒有他們,我們就會生活在一個更原始的世界。因此我們每個人實際上都承蒙了祖先的恩惠,我們需要一個方式去回報這種恩惠,那麼方式就是讓這個循環繼續下去。我們繼續改進這個世界,就會對人類這個整體做出貢獻,我們的恩惠將會落在下一代人身上。這種互惠將一直持續下去。